南方日报丨王桂林: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
以下内容来源于南方日报、广州市科学技术局。
◎ 作者为广州市政协副主席、广州市科技局局长王桂林
全国政协委员、广州市政协副主席、
九三学社广州市委会主委 、广州市科技局局长
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,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,强化目标导向,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。今年4月,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再次强调,“要强化企业主体地位,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,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,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”。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链条,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,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应有之义,也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必由之路。
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生态土壤良好,无论是作为潜在供需主体的企业、高校院所和人才团队的数量,还是金融资本的规模、产业体系的完整性、消费市场的体量都足以支撑一个科技成果转化生态健康、高效、规模化地运行。然而,由于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不明确、企业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不充分,导致我国科技成果有效供给和有效需求不匹配,转化效果不理想。
从供给端看,我国当前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以高校院所为主体,但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大多处于论文或实验室验证阶段,远未到能应用于产业的成熟阶段;
从需求端看,企业提出有效需求的能力和意愿都有待提高,将成果转化为商品的创业者比较缺乏,培育创业者的土壤不够肥沃。
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,本质上是科技供给与市场需求匹配的过程,要想跨越两者之间的鸿沟,关键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、需求为牵引,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,加快完善“创业者成长链、企业育成链、成果转化链”三螺旋支撑体系,打通科技成果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演化路径,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。
一是完善创业者成长链,培育一批勇于创新、敢于冒险的创业人才,孕育一批科技成果转化践行者。
科技创业是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最直接途径,硅谷之所以被奉为“创新创业圣地”,正是无数科技人员和大学毕业生,通过创办新企业、催生新产业,推动科技成果完成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演化。要加快完善创业者到企业主再到企业家的成长链条,推动“科教融合”,构建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教学内容、教学模式、教学体系,支持重点高校与龙头企业建立协同育人机制,从源头做好创业者培养。提升国家级孵化器、大学科技园、未来产业科技园建设水平,为创业者提供“一站式”创业服务。推广李泽湘的“科创学院”“导师+学生”创业模式,让潜藏在高校院所的一流科技成果,通过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业等途径实施转化。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,建立稳定公平的法治环境,以法治的确定性应对市场的不确定性,鼓励创业者敢闯、敢投、敢担风险。
二是完善企业育成链,培育一批研发投入高、产品定位全球、品高价优的高科技企业,提升科技成果吸纳能力。
企业是衔接技术创新和市场需求的关键环节,是成果产品化、商品化、产业化的实施者。要进一步强化贯穿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支持,通过集合科研、人才、金融、产品、服务资源,让科技创新的支持惠及更多的创新主体。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,为种子期、初创期及成长前期的科技企业“雪中送炭”。优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,实现多样性科技信贷、科技保险等产品供给。通过采用知识价值信用贷款、预期收益质押、知识产权证券化等方式,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。健全科创企业上市培育体系,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成长上市企业,更好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。
三是完善成果转化链,构建多元协同的高效转化体系,实现有效供给和有效需求的高效匹配。
科技成果转化链条长、环节多,是一项需要多种主体参与、多种要素融合、高度不确定性的系统工程。要实施“有组织科研+有组织成果转化”,确立企业出题人和阅卷人角色,探索骨干龙头企业“包干制”,赋予龙头企业资金分配权、路线决定权、团队组织权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,高校院所的教学、学术、基础研究、应用研究等工作进行分类评价,激活优质科技成果产出动力。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容错纠错机制,探索将科技成果单列管理,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范围。完善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模式,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建设一批成果转化服务机构,培育一批技术转移人才,搭建一批成果转化数字平台,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。